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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一女子被砸中不幸身亡!物业紧急提示:严禁高空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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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上午
赣州章江新区瑞恒家园小区
一女子疑似被高空坠落的物体砸中
不治身亡


高空抛物
不仅是一个关乎道德的行为
还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
因此
无论是《刑法》
还是《民法典》
都已将“高空抛物”
列为重要刑事民事责任



现场地上堆放了不少建筑垃圾
一滩血迹非常醒目
据周围居民介绍
被砸的是一名前来送货的女子



小区居民反映
该女子正在小区送货
在卸货时被高空抛物砸中
流了一头的血



该女子经抢救无效
不幸身亡
警方已经立案调查


高空抛物
高 空 抛 物


从过去的鲜有听闻
到现在的日渐增多
逐渐成了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你知道高空抛物的杀伤力有多大吗?



4厘米的铁钉从18楼抛下能插入颅骨
空易拉罐从25楼抛下可致人死亡
巴掌大的西瓜皮从25楼飞下
如击中头部也能要人命

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民事责任《民法典》第1254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物业再次提示:

“头顶”大事,关乎生命

为了他人和自己

向高空抛物说“不”!

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来源:聚焦赣州综合都市现场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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